清河郡、国、州建置沿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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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6-11-18 15:08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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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汉,高祖四年(前203年)析巨鹿郡东部置清河郡(治清阳),“以郡临清水故号清河”。“清河”作为行政区划名称首次出现。清河郡辖14县。
汉景帝中元三年(前147年),置清河国,清河县域居之。
桓帝建和二年(148年),改清河国为甘陵国。献帝建安十一年(206年)改甘陵国为清河郡。甘陵县居清河郡。
三国魏时,改清河郡为清河国,甘陵县居之。
西晋,武帝咸宁三年(277年),置清河县,仍居清河国。
北魏,武帝天兴四年(401年),清河国改称清河郡,清河县居清河郡。
北周,武帝宣政元年(578年),在清河郡旧址置贝州。州郡并存。
后晋,天福三年(938年),置永清军节度,清河县居之。
宋,仁宗庆历八年(1048年),置永清军节度,改贝州为恩州。
金,属大名路,因清河连年大水,遂移恩州治于历亭县,自此清河仅县存,不复为州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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